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职人员报考,现将相关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岗位,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五)回避情形 1 2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长春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019年长春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3号) 为满足我院发展需要和临床科室用人需求,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人社联【2015】8号)和《长春市卫计委关于加强规范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卫人发〔2017〕38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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